严禁携带乘船的十大类危险品

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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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携带乘船的十大类危险品:

  尊敬的司机、旅客: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严禁私自携带和托运以下十大危险品上车乘船。

  ①爆炸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鞭炮、烟花、子弹、发令纸等国家禁运物品。

  ②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机油、酒精、松节油、油漆、立时得、天那水等。

  ③易然固体:如红磷、硫磺、松香、乒乓球、火柴等。

  ④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煤气、氧气、氢气、打火机气体等。

  ⑤自燃物品:如黄磷、硝化纤、胶片、油布等。

  ⑥氧化剂:如高氧酸钾、漂白粉、硝酸铵、化肥等。

  ⑦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镁、电石、铝粉等。

  ⑧有毒物品:如砒霜、氰化钠、磷化钠、沥青、敌敌畏等。

  ⑨腐蚀性物品:如硝酸、盐酸、硫酸、磷酸、双氧水、烧碱、苛性钠等。

  ⑩放射性物品:如金属钍、铀及碘31、磷32、氢3等气体。此外,还有指甲油、染发水、发胶、香精、万能胶等物品。

  注:凡私自携带或托运以上危险品上车乘船者,一经查出,我港将报有关部门处理;造成事故的,由携带者或托运人负全部责任。(海安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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