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校在校生实习见习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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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申请: 见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最长6个月的实习见习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

  (一)全日制本科高校在校生,1000元/月;

  (二)全日制硕士高校在校生,2000元/月;

  (三)全日制博士高校在校生,3000元/月。

(图源:图库)

  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每年分季度集中受理(3月、6月、9月、12月为系统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 日,其中:

  (一)个人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企业公示开始时间最迟为2020年1月6日;

  (三)企业汇总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7:00。

  注:申报时限内务必完成所有申报流程,包括个人申报、企业初审、企业公示以及企业汇总提交,逾期未完成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本批补贴。最终完成申报的状态为“待审核”。

(图源:图库)

  申报对象+资格条件

  (一)实习企业资格条件

  在高新区主园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申请人为香港或澳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 申请人在高新区主园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参加实习见习期满3个月。

(图源:图库)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需上传材料:

  1. 身份证明:境内人士上传身份证,境外人士上传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护照;

  2. 用人单位开具的实习见习证明;

  3. 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实习见习证明或学校统一开具的在校生证明;

  4. 申请人所在学校学生证。

  5. 学历材料:

  (1)全日制博士在校生需上传硕士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硕士高校在校生需上传本科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报当日已毕业的申请人需上传本人最高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用人单位需上传材料:

  1. 营业执照;

  2. 企业在高新区内银行开立账号的《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银行回单等;

  3. 企业汇总公示证明:①按照《关于申报港澳高校在校生实习见习生活补贴的汇总公示》(模板)填写申报金额、人数等信息的公示文件;②张贴在公告栏或发布在官网的证明照片。

(图源:图库)

  申报方式:采用网络系统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申报。

  申报:登录珠海高新区“凤凰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哦~】

  具体操作:可参照系统登录页面底部的“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流程图:

  申报程序

  (一)申报。

  1. 企业注册。申请人所在企业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企业注册获得“企业编码”,并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注册审核意见。

  2. 申请人注册。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功之后,申请人凭“企业编码”在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注册。

  3. 申请人申报。注册成功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填报、提交《港澳高校在校生实习见习生活补贴个人申报表》。

  注:(1)实习见习补贴月数系统将根据所填写的实习见习起止日自动核算(实习见习补贴月数=实习见习天数/30,结果四舍五入)。

  (2)实习见习生活补贴每次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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