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时间延长到什么时候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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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再次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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