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骑电动车哪些行为会被处罚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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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扬州市首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府规章――《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这部最新的“交管办法”将给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带来哪些影响?市民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申捷表示,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出行时应遵守最新的“交管办法”,杜绝各类违法交通行为。

  “近年来电动车骑手产生的违章行为并不少见,这些不文明现象正是市民应该避免的。”熊扬清介绍,常见的电动车违章行为主要涉及五类:未申领号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骑车带人。而对于这五类违章行为,电动车骑手面临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据介绍,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而言,可能会因为忽视一些细节面临罚款等处罚。申捷介绍,例如有赤脚、穿拖鞋、吸烟、手持使用电子设备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同方向直行车辆停放时,有转弯延长待转区,转弯车辆未依次进入待转区等待的;未按顺行方向或者规定方向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的;公共汽车未按照规定靠边、单排进出公交站台的。“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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