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干部调动办理指南【流程、材料、条件】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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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具有普通中专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三、办理材料

  ?3份《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已盖好调入单位,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章

  ?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须提供全部层次毕业证

  注:最高学历属于非普通教育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需2-3周时间);有学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随迁人员材料

  随迁人员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集体户人员提供个人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随迁人员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一)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

  (二)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密码不行)

  (三)进入系统后,找到【干部调动】-【干部调动申报及审核】

  (四)点击【干部调动申报管理】,点击【新增】按钮,填写认真准确的填写完相关资料。

  注意:工作经历请填写档案经历(档案所在地人事代理时间记录的工作经历)最终人社对的是这个,而非实际工作经历。

  (五)填写完整后,点击【打印】按钮,将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打印一式三份。有随迁人员《调动登记表》也需打印。

  (六)审批表盖章

  1、在审批表上盖调入单位意见章:盖申请单位公章(目前就职并且连续缴纳社保单位)

  2、在审批表上盖调出单位意见以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章:即档案保管的人才市场的章

  (七)前往厦门/各区人才市场(看自己公司档案在哪里代理就去哪里)

  2、前往人才市场,开《调档函》

  (八)带上《调档函》前往目前档案保管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会将档案发往厦门人才中心(公务员局)审批(承诺6天,短信通知)

  (九)厦门人才中心开具《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注意通知上的日期提示,切勿超时

  (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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