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办理档案接收要哪些材料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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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开除的工作人员的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档案;部队复员军人;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人事档案未在我单位存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二、申办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无

  (二)收费标准:无

  (三)收费依据:无

  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楼一楼11、12、13、14号窗口

  (二)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10∶30-18∶00

  (三)网上办理:无

  七、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楼一楼11、12、13、14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0991-4680615

  (三)网上咨询:无

  八、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三)网上监督投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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