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兴宁区官桥小学入学摸底调查时间+地段+入口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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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以外,且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市区工作;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与合法稳定住所住址(即实际住房地址)一致,并在兴宁区辖区内,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摸底对象信息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家长填报时间:
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3日
填报方式:
(1)家长可通过手机网络下载登录“爱南宁APP”进入“更多应用”页面――智慧教育“小学生摸底”――选择兴宁区――摸底填报――填表。(填报看)
(2)家长可到官桥小学门卫室咨询电子填报方式或领取纸质版表格填写。
注:家长只能选其中一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
南宁市兴宁区官桥小学摸底调查地段和咨询电话:
望州南路(双号):官桥二组(细官塘);
民主路:1-7号香城公寓,1-10号区劳改局,2号供销社宿舍,2-6号官桥住宅小区,3号翻胎厂,4号金马楼,4-1号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官桥四组:民主路南三里,官桥二里;
官桥村(含官桥五组);
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6号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