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取消自主招生是什么情况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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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基计划”来了!

  日前,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

  ――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遴选部分高校开展试点。起步阶段,遴选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组织专家综合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及规模。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改革招生选拔模式。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的多维度考核评价学生的招生模式。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健全公平公正保障机制。严格高校考核,笔试、面试均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试点学校名单

  “强基计划”具体内容

  一、招生简章

  有关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制定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报考条件及方式、入围高校考核的办法、考核程序及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及录取规则、监督机制、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申请报名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强基计划招生学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于4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于6月25日前根据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规则,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

  四、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公示

  对于以高考成绩入围高校考核的,有关高校在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下同)上,按照在生源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高校考核名单。

  对于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的考生,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高校招生简章确定的要求,且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有关高校原则上应于6月26日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五、组织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于7月4日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组织高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考核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增强选才的科学性。要充分运用学生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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