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增2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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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确定第13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确定华润武钢总医院等51家医疗机构为湖北省第13批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将第9批和第10批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武汉广发肿瘤医院、武汉京都结石泌尿外科医院、仙桃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北脑血管病医院、武汉瑞祥中医骨科医院、武汉红桥脑科医院)同步纳入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这标志着湖北省将有57家医院新增为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武汉新增21家,参保人员在这些医院看病就医将可享受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报销。

  2017年9月1日,湖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正式启动实施,该政策惠及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5320万参保人员。截至2019年6月,湖北省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260家,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1.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5.9亿元,极大方便了外出打工、就业等流动人群的看病就医。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将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数量不足作为解决群众期盼的重点任务,今年还将至少增加110家医疗机构。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湖北省将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结算规程,拓展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加快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提高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医保异地就医政策科普

  结算程序:参保人首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选择就医的省份或城市,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就医的医疗机构办理就医,出院即可直接结算。

  备案渠道:窗口现场办理,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网络等线上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常住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

  结算规则: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如何操作

  先备案。参保人员外出打工或在外长期居住,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提交备案表,以便于医保部门和参保人员居住或工作城市进行医保间结算。

  目前备案流程已简化,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的证明和盖章都已取消,“只需要出来的时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说一声,我要走了,到哪个城市就可以。”

  也可以选择电话备案和网上备案等方式。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站(si.12333.gov.cn),确认自己是否备案成功;新农合参合人员如果成功办理转诊,国家新农合异地结算中心会发送短信,表明备案已经成功。

  选定点。即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区选择的就医医疗机构不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就不能实现网上直接结算,需要按照参保地政策要求进行报销。

  持卡就医。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全国统一的社保卡,参保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办入院手续时,出具身份证或新农合证,医院识别以后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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