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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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技工院校高级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毕业年度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毕业年度申请的毕业生15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学校统一出具申请学生的学籍证明;

  2.《低保证》或低保证明;

  3.《残疾证》;

  4.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学校提供贷款到款页面截图;非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提供建档立卡证明或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各院校组织申报、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⑴对审核通过的部省属高校由部省属高校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复核,①省属高校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高校,高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②部属高校、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由省财政厅将补贴拨付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拨付至各院校,再由各院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③部省属技工院校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拨付至各院校,再由各院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⑵对审核通过的市县属院校由市人社部门将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院校,再由各院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标签:    大学    创业    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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