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北京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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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防组办发〔2020〕27号

  各区委、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和中小学实际情况,全市高三年级4月27日开始试开学,初三年级在5月中旬做好试开学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开学师生返校条件

  (一)近期未离京并连续14天居家观察且无症状的师生员工,可返校开学。

  (二)近期从境外、京外返京的师生员工,须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开学。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曾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治愈的师生员工,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学。

  (四)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向学校申请,经批准方可返校开学。严禁带病返校。

  (五)居家医学观察无法到岗的教职员工,根据情况弹性安排工作。

  (六)凡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返校的学生,各校要派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指导学生完成在家学习任务,进行答疑和心理健康辅导,并为学生以后返校学习制定个性化方案,保证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与在校学习学生同步。

  二、做好试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成立试开学工作专班

  各区要成立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工作专班,统筹教育、卫健、疾控、物资保障等部门建立区级保障机制,区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向各学校派驻联络员。各区教育部门领导要联系学校,做到试开学指导全覆盖。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高初三年级开学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安排好师生返校时间

  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在试开学前应按照规定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学校干部、教职员工,以及必要的行政、工勤人员,应至少提前10天到岗,做好试开学前教育教学、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做好试开学课程教学计划

  学校要安排好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后的课程教学和复习计划,摸底诊断学生居家学习情况,精确分析学情,合理把握进度,兼顾教学节奏与考试设置,统筹推进课程教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配齐学校防疫物资

  各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在试开学前保障学校各项防疫物资供应。学校做好体温检测、校园防疫消毒以及教师工作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储备。学生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家长负责,学校提供应急口罩备用,为个别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五)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学校要在试开学前,对教室、办公室、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要开窗通风,供水设施、饮用水设施要清洁消毒。试开学期间不使用直饮水系统。

  (六)设置学校应急处置室

  在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用以暂时留观、转送身体不适的师生。留观、转送工作要规范流程,避免交叉感染。

  (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区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教职员工要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流程。学校要明确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加强与区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及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系,做好应急处置。

  (八)检查评估学校试开学条件

  市教育、卫健、疾控部门制定评估标准,建立评估机制。试开学前,各区要对学校试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达条件不得试开学。

  三、加强入校、离校环节管理

  (一)错峰安排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高三初三年级试开学后实行错峰到校,上午上课时间调整为9∶30,下午放学时间为3∶30,减少学生与校外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降低路途感染风险

  师生员工在入校和离校的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对早到校的学生要允许进校,下午放学后静校管理要制定并落实管理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家庭及密切接触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并自觉做好防护。

  (三)加强师生员工入校防疫检测

  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在校门附近要通过设置一米线、临时观察点等,分散校门口待检人员。入校检测时发现师生体温异常,应由专人引导至临时观察点观测体温,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学生出现状况,学校要及时联系家长。

  (四)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

  学校严格控制访客,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准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应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做好登记和防护措施。

  (五)做好接送学生家长的疏导工作

  学校要安排好上下学时间学生家长的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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