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起北京互联网诊疗可纳入医保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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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原文:《北京市关于将开展互联网诊疗的通知》

  时间:2020年2月18日

  内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2月18日出台了北京市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经卫健部门审批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均可纳入医保范围。

  据介绍,北京市互联网医疗是通过卫生健康委批准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形式实现的。

  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完成信息系统改造,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联通,通过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书》,互联网诊疗服务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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