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后沙峪镇蓝境佳园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及资格审核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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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义区后沙峪镇SY00-0019-6014地块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

  本项目的申购对象为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将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未通过审核和复核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到顺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第一组的申请人须在网申同时向所在企业申报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户籍,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上自行打印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所在企业负责对申请人信息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初审,于10月23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情况统计表》(附件5)、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上报所在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属镇政府、街道进行复审。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将复审通过的《申请人情况统计表》(附件5)、《申购情况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纸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附件5:申请人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6:申购情况汇总表.xls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管委会咨询电话:80474611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咨询电话: 69475352

  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管委会咨询电话:69491011

  顺义区仁和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9461136

  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0496850

  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0462077

  顺义区杨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1451507

  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9414040

  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9471706

  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9401879

  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9457993

  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9426198

  顺义区李遂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9481685

  顺义区南彩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89477015

  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0431545

  顺义区大孙各庄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1431221

  顺义区张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1489171

  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0422056

  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0465606

  顺义区木林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0456219

  顺义区北小营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0481642

  顺义区北务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61424566

  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89444604

  顺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69442587

  顺义区旺泉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60419521

  顺义区双丰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69403206

  顺义区空港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80478743

  (二)本区工作情况审核认定标准为: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顺义区,且自2019年 9月(含)起前1个月在顺义区缴纳社会保险。产业园区及各镇、街道内注册企业的无房职工申请家庭,社保缴纳地可放宽至北京市。

  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bjshy.gov.cn/)进行公示。

  

标签:    顺义    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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