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营的通告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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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具有网络经营资质的城区和镇街区驻地餐饮服务单位予以复工复营,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营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拟复工复营餐饮服务单位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营业。

  三、复工复营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店内就餐,采用顾客自取或“无接触”式配送外卖食物。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四、第三方网络平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外卖送餐员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认真排查入网餐饮业户的网络经营资质和入网菜单。

  五、自建网站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消毒防疫相关要求,全面做好从业人员体温监测、洗手消毒等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六、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卫生清洁、原料库存清查、食品加工控制、餐厨垃圾管理等规定。

   七、对复工复营餐饮服务单位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原则,强化社区巡查管控,加大部门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八、拟复工复营餐饮单位的申报流程、准备资料和工作流程,请关注“肥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各镇街区市场监管所。

   肥城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交易管理组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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