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人才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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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余杭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对象一: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对象为引进到余杭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2.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用人单位

  (1)我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税收收入缴入我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3)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对象二:毕业7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对象为新引进到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时间在2012年6月3日(含)之后且属于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2019年6月3日(含)起在余杭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且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用人单位

  (1)税收收入缴入我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2)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标签:    大学    余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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