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车辆定期检验业务办理方法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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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交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3、委托检验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二、办理流程

  首先判断本车是否需要检测尾气。

  质量3500KG(含)以下的汽油货车、9人(含)以下的汽油客车需到环保局主管的尾气检测站测尾气。

  地点:1、通安后勤服务公司(越江路72号,老车管所内);2、通富路999号(从人民路上通富路左转即到)。合格后领取《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

  然后,如果在尾气检测点1测尾气的,可直接在原场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如果在尾气检测点2测尾气的,可以到车管所本部(青年东路299号,青年路与通富路交叉口)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不需要检测尾气的,可以选择直接到车管所本部(青年东路299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可以选择在越江路72号(老车管所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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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气污染    车管所    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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