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关于明确复工复产企业通行证办理流程的通知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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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确复工复产企业通行证办理流程的通知

  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第 73 号《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物流保障工作的通知》要 求,现将企业通行证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 各企业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提交《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申 请表(附件)。企业要做好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的疫情检测筛查 和货物检疫等工作,严禁向疫情防控措施不合格的车辆及驾乘人 员发放。企业要如实准确填写表内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承担法 律后果。如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二、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审核 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收集汇总,移送 区交通联防组(区建设局)。

  三、证件发放 区建设局收到移交的申请表后,登记建档,发放通行证。 复产复工的企业,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抓好企业负责人、 企业员工、车辆驾乘人员的防疫、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员工自我 防护能力。

  (联系人: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刘璐,联系电话 7870173、 18766942011;区建设局伊善庚,7870156、15275997570)

  淄博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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