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同安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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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安区2020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20〕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和《厦门市2020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0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29日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30日进行。毕业考试工作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指导各校组织开展。(具体实施方案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二)毕业和结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四)报名办法

  1.本区学校毕业班学生

  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向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学生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同安区二0二0年初中招生报名表》,缴交户口簿原件(供学校核对)与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

  户籍在同安一中招生片区的学生还应缴交户口簿复印件(学校核验,原件复印)。要求“捆绑派位”或不参加摇号派位的学生,其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向同安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同安一中摇号派位的学生(即港澳台、驻军部队子女)和要求照顾录取的学生应填写《同安区2020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送毕业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汇总后打印《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送区教育局。

  根据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同安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管理的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照顾升学,应于6月3日前向子女所在学校提供各类人才认定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个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2),由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入学。

  2.在区外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毕业班学生

  原在区外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学的本区户籍毕业班学生,应于2020年6月1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向户籍地学校提出参加本届小学毕业考试申请,依照本区毕业班学生报名方式向户籍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号”“准考证号”和“派位号”编造方法

  1.报名号

  各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情况编造,本区户籍在前,区外户籍在后,本区户籍中参加同安一中摇号派位的学生应排在最前面。“报名号”为7位数,第1、2位为中心小学、直属小学、民办学校代码,第3、4位数为学校顺序号,第5、6、7位数为考生顺序号,各中心小学可根据本单位校数情况自行确定完小顺序号。

  2.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小学毕业考试的座位号,“准考证号”通过电脑随机生成。“准考证号”为8位数,第1、2位数为中心小学(直小、民校)代码,第3、4位数为考点代码,第5、6位数为考场代码,第7、8位数为学生座位号码。

  3.派位号

  “派位号”是今年小学毕(结)业生参加同安一中初中招生摇号派位号码。“派位号”为6位数,第1、2位数为派位代码“10”,第3至6位数为参加派位学生顺序号。各校应于规定时间上报大同和祥平两街道办户籍(落户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且升学第一志愿填报同安一中的学生人数,再根据教育局给定的“派位号”起讫号码和学生“报名号”顺序依次编造“派位号”。

  学生的“报名号”“准考证号”和“派位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六)工作要求

  各中心小学、直属学校要成立“2020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各毕业学校要安排教师认真核实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家庭住址,仔细核对学生所填写的户口所在地(或非本区户籍暂住所在地)中学与划定的片区中学是否相符,参加同安一中初中招生摇号派位学生名册要上墙公示。各校要规范考务,严肃考纪,认真执行“逢考必严,是考必真”的工作规定,确保本次毕业考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择优择校。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公办学校、正式批办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办法

  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提前录取

  本阶段主要是特色校(班)的招生,以及补充生源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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