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新疆伊犁冬季旅游优惠政策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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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旅行社组织的游客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停留3天以上(含住宿2晚),按照每名游客5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补贴;

  2、向伊犁州直输送游客超过千人的旅行社,对前3名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表彰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对冬季进入伊犁州旅游专列人数在300人以上、全年国内外包机到伊犁州的旅行社,按照50元/人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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