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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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 2020 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所在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户籍所在镇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跨镇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0 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区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镇区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二)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各镇区和市直属学校要在 6 月 10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三)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所选报的镇区(或市直属学校)安排其入学。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调整志愿。

  (四)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各镇区要在 6 月 21 日前核实,6 月 22 日至 6 月 26 日公示,7 月 3 日上午 9 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2.镇区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区招生方案执行,镇区教育部门要在 7 月 20 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 17 时至 7 月 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市直属学校和镇区公办学校须分别于 7 月 13 日、7 月 30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区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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