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国定居注销户口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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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出国(境)定居的公民注销户口备案

  办理材料:

  (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一)我市居民退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2、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经批准前往国外定居:

  1、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

  2、《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三)我市居民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

  1、《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第二联、第三联);

  2、《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四)我市居民以探亲访友、旅游、商务、公务等非定居事宜出境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取得当地居留权:

  1、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

  2、《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标签:    身份证    户口    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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