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户口簿出生日期更正办理材料+流程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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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经四次人口普查,公民出生年月日的问题基本已核实更正,今后对更改出生年月日的要慎重对待,原则上不予更改;凡人为原因蓄意改动造成的,原则上不予更正。

  办理材料:

  (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除外)

  (2)《出生医学证明》、以前的《户口簿》、户口底册、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除外)、《户口迁移证》(没有迁移过的除外)等权威原始凭据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更正的证明

  (4)属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说明更正理由的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加具意见后报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核准。

  

标签:    身份证    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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