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及条件

201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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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范围

  高层次岗位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6至2019年度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技人才

  紧缺岗位招聘范围:

  1、检验、影像、麻醉、病理、感染等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范围一般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其中:学历层次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2016至2019年度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岗位层次为中级专技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公立医院在本年度已进行的公开招聘或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中无实际到岗人员且被主管部门认定为紧缺岗位或二级公立医院部分急需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范围一般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其中:学历层次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2016至2019年度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业绩优良),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正高级职称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况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本条所称亲属关系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本条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①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②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③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④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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