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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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A1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定向)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档案考核由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等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19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2月19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范围和所需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与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08:30-2月20日17:00。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身份证(正反面)。

  (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4)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不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

  (6)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bgxqgkzp2020@qq.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报名确认电话0533-3586123)。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2月20日08:30-2月21日17:00。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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