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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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和农业农村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短板,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为全省扩内需、稳增长、保供给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2020年确定的项目开工率达到100%。谋划编制一批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级分类储备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项目开复工。

  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分区分级施策,帮助协调解决在用工、运输、原材料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动我省农业投资项目开复工。4月底前,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开复工。

  (二)编制项目建设规划。

  厅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和各市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与国家相关规划和我省发展规划相衔接,及时谋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沿海渔港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数字农业农村等项目建设规划。不具备编制规划条件的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作为项目投资安排的基本依据。

  (三)清理逾期项目。

  厅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和各市要对逾期未开工和超期未完工项目逐一清理,分析问题所在,采取有效措施,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对投资执行缓慢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逐个项目制定解决方案,帮助实施单位尽早解决影响项目建设难题。对已经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按程序及时组织验收,市级验收报告请及时报厅计划财务处。

  (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各市要加强项目建设调查摸底,查清每一个问题项目原因所在,对因受市场或政策调整等影响,确实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要及时研究提出调整解决方案,并报省厅审批。

  (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省厅将组织一次全省农业农村项目专项检查。各市要认真组织辖区内项目自查,在此基础上,省厅将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六)强化项目谋划储备。

  在前期“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基础上,继续谋划储备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等项目和地方专项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严格把好入库论证关,明确项目区域、内容、对象、方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即能启动实施,建立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 ”的动态循环管理机制。

  (七)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

  主动对接财政和发改部门,用足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积极包装推荐项目,用好地方专项债政策。梳理汇总各类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推介,引导各类投资参与农业农村项目建设。

  (八)创新优化管理方式。

  充分运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预警、统计调度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项目长期不开工、投资沉淀等苗头性问题,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农业项目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连续受到国家审计通报的项目县,省厅将酌减次年项目支持资金。

  (九)提高人员素质。

  围绕项目储备、管理实施、绩效评价、专项债发行等专题,举办省农业投资管理培训班,组织开展农业投资管理知识竞赛。各市要强化培训,提升农业投资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业务能力水平。

  (十)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公开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项目建设成效,增加所实施项目群众知晓率,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关注度,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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