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 “黑导游”还在乎

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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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较往年,今年“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市场充满了各种变数。一方面,旅行社部分黄金周线路迟迟未能上架,另一方面,10月以后出发的团费出现增幅,行程无购物不加点,旅行社团线路报价“一价全包”,种种变化是否意味着今年国庆黄金周出游市场不再如往年般畅旺?“一价全包”产品能否赢得市场?导游服务质量会否受影响?  

   “一价全包”或造成部分线路价格上涨
  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广之旅总裁陈白羽指出,《旅游法》实施后,新的报价方式将趋于统一,“低价团费+高价购物、加点”将被市场遗弃,隐形消费显形,旅游产品回归旅游本质,质量更有保证。所有的旅游产品,将以无加点、无自费、无指定购物“一价全包”的形式体现。
  广之旅市场推广中心总经理温前看来,在《旅游法》严格执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操作不规范、以低价抢市场的旅行社,产品价格必然大幅上涨;而对于一些坚持规范操作、服务品质的旅行社,产品价格将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
  团队出发前导游服务费必须合同约定
  广东旅行社行业协会秘书长郑文丽表示,以前旅行社的做法是告知消费者国内游产品已含导游费,但具体是多少并未写明,导游服务费没有做到透明化。新旅游合同即将出台,根据《旅游法》规定,导游服务费将一并载入合同中,这也表明导游有权获得这部分的费用,一旦旅行社违约,将受到处罚。但值得一提的是,出境游这部分的操作和以前一样,依照国际惯例,游客需要向境外导游、司机支付小费,该做法并未被《旅游法》所禁止。
  导游:收入固定或打击积极性
  原本导游的收入构成就是基本工资+导游补助+购物或加点回扣,而回扣占收入大部分,一些导游的月收入可达数万元,未来如果导游只拿固定工资和每日带团补贴,可能月收入仅四五千。导游服务费是多少,如何制定标准,这些均未可知。但如果给带团导游基本工资和固定的出团补助,无论服务水平高或低,收入都一样,这恐怕很难刺激导游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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