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原文】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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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

  现将2019年禅城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以为其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注:夫妻双方同为禅城区新市民,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二、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6日(正常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申请人居住地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窗口。祖庙街道受理业务延伸到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三、积分查询和复核

  (一)积分查询时间:2019年6月5日开始至积分入学工作结束。

  (二)积分查询方式:新市民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公示”→“得分查询”查询本人积分。

  (三)积分复核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正常工作日)。

  (四)申请复核方式:新市民对所查询的积分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四、积分公示

  积分公示时间及方式: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正常工作日),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或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全部申请人积分分值及排名结果。

  五、积分排名规则

  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统一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排名在前。

  六、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要求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须到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窗口提交,镇(街道)积分办负责受理。

  附件: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

  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标签:    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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