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19-11-19
阅读 59
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申报条件在坦洲镇辖区内企业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1.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当年新引进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计算方法为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12个月内);

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重点大学本科学历;

3. 与《中山市坦洲镇引进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第四条范围内的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坦洲镇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满3个月;

4. 遵纪守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机打,特殊情况需要手写的,须使用正楷字体,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备注: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并发放“应届毕业生补贴告知书”,申请人应在申请日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提交当季度的参保证明,直至补贴期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办理收费: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中山市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告知原因并要求补齐受理材料,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为受理。

3.审核。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受理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加具意见并盖章。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4.人选公示。通过坦洲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及电话

窗口地址: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堂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760-86785899(窗口)

0760-86739232(咨询)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乘坐K11K1520621242681682684991992993路在金斗湾客运站下车,步行至对面行政服务中心即可。

标签:    坦洲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