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行微信支付消费返还活动细则【4月份】

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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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农业银行微信支付消费返还活动细则:

  1、活动仅限收到邀约短信并领券成功的农行信用卡主卡客户参与(商务卡、准贷记卡、航空联名卡、百联通联名卡除外),附属卡不可参与本活动。

  2、主卡持卡人可在短信内指定时间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优惠/附近优惠活动”栏目以6积分领取刷卡金券一份,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最多可累计领取三份刷卡金券。因持卡人未按时领取、领取时积分不足等原因造成未领券成功的,将取消持卡人本次活动领券资格。如客户尚未关注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请先添加关注后登录。

  3、持卡人领取刷卡金券成功后,可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我的刷卡金”中查看刷卡金券状态及有效期。我行从于持卡人领券后1个月内扣除持卡人名下卡片6积分。因客户逾期未通过“微信支付”单笔实际支付满38元导致未获得刷卡金返现的情况,扣除的积分不予退还。请务必保证卡片状态正常,如因持卡人卡片状态不正常等原因造成刷卡金入账失败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刷卡金。

  4、本活动刷卡金券持有上限为一张,持卡人使用刷卡金券返现后方可领取下一张。例:客户持有刷卡金券一张,则持有该券的客户无法领取下一张,待刷卡金券返现后,且仍有活动名额,该客户方可领取下一张刷卡金券。

  5、实际支付指的是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即客户卡片实际发生的动帐金额。持卡人消费时间、消费金额等以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后台系统显示为准。

  6、如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请于活动结束之前提出。

  7、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

  (2)参与活动至获得奖励前,符合活动达标条件的卡片在“微信支付”渠道解除绑定;

  (3)满足活动条件的贷记卡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

  (4)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8、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刷卡金的(如以反复撤销或退货的方式获取刷卡金),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刷卡金,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保留撤销刷卡金的权利。

  9、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广东农行信用卡微信订阅号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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