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贷款额度调整详情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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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贷款最高、最低(保底)额度及确定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低(保底)额度的确定由原按借款人职工家庭确定单一额度方式调整为按职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双人缴存、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情形分别确定。

  (一)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区、各县(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低(保底)额度分别调整如下:

  1.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瑞安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25万元。

  2.永嘉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洞头、文成最高额度仍保持60万元,永嘉、洞头、文成等最低(保底)额度分别由原35万元、30万元、35万元统一调整为20万元。

  3.平阳、泰顺、苍南最高额度仍保持5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由原2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二)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区、各县(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低(保底)额度分别调整如下:

  1.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瑞安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80万调整为5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由35万调整为20万元。

  2.永嘉、洞头、文成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原80万元、6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4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分别由原35万元、30万元、35万元统一调整为15万元。

  3.平阳、泰顺、苍南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最低(保底)额度由原25万元调整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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