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阴幼儿园新生入学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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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江街道幼儿园

  一、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1.预登记时间

  2019年6月15-1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6月22日(星期六),有多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由幼儿园提前发布公告)。

  2.预登记地点

  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二、预登记对象

  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1. 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住房产权证明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下同)。

  2. 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 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预登记查验材料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房产信息证明、幼儿出生证等。

  四、具体说明

  适龄幼儿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并原则上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址三者相符(或在同一施教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情形,有序接纳各幼儿入园,家长也可就近选择在江阴市教育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或者澄江街道正式发放证书的幼儿看护点进行入园登记。经幼儿园现场初审、家长登录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今年市教育局统一推出新生预登记系统,具体操作办法见各幼儿园公告),并经数据审核通过后,家长可查询录取结果。通过审核的幼儿家长于8月底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1.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独立房产证地址在同一施教区:a. 父母持有独立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直接办理预登记;b. 父母持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信息证明,证明在澄江街道范围内无其它独立房产后,可以到该房产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2.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需提供父母房产信息证明,证明在澄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后,可以到幼儿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2020年起,新生父母在澄江街道范围内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原则上是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

  3.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 a. 已安置或者已购买新房入住的,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b. 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4. 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 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按政策在租赁合同期内租住政府公房的,到公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7.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在同一施教区的,由街道教育科进行统一协调安排,不划分施教区。

  8. 幼儿户籍于2018年11月1日―2019年5月31日之间迁入澄江街道等其它特殊情况,由街道教育科统一协调安排,不划分施教区。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预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预登记。

  房产信息证明开具地点: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由孩子父、母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开具)。

  江阴市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

  1. 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 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我市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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