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征兵体检标准一览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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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兵体检标准(部分)

  外科标准:

  (一)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体重

  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1、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内科标准: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260mmHg,<90mmHg。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眼科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以上为部分标准要求,详情请查看《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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