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9年中考改革意见稿出炉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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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惠州中考又传来新消息,惠州市教育局发布《惠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5月13日,意见反馈:许老师0752-2283630;邮箱:591366311@qq.com

  考试

  《办法》里面提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6”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及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满分810分。具体如下:

  说明:体育与健康满分为68分,由平时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4分和中考体育项目考试成绩58分组成。平时成绩主要由学校从学生初中阶段三个学年体育课(国家规定课时)的考勤、表现、体育课考试成绩及体育课掌握运动技能情况、课外体育锻炼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1、中考体育考试项目采用“1+1”方式,成绩为58分,即1个必考项目29分加1个选考项目29分。必考项目为省规定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由足球绕杆射门、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一分钟跳绳、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100米游泳等6个项目组成,考生在6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作为本人选考项目。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作为录取参考科目,这3科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

  3、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计入中考总成绩的分值分别为10分、6分、4分,即3科实验操作分值共计20分。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合格、待合格)形式呈现,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将采用分数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评价

  根据《办法》,我市将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客观记录、综合反映和多元评价学生在初中三年的成长过程,通过5个维度14个要素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重点是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评价程序为做好学生重要或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裆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招生

  《办法》规定,每年5月前,公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和招生规模。我市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内初中学校,比例保持50%以上,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直分名额招生采用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办法》提出要完善自主招生制度。民办普通高中按有关要求开展自主招生。经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可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要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各中职学校要优先录取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办法》明确,2019年起,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设置相同的最低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优先录取惠州市中考考生,招收市外考生的,学生成绩须达到当地中考总分的70%以上。

  民办普通高中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市教育局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范围内招收公办收费生。公办收费生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普通高中当年最低控制线上统一满额划线录取,民办收费生由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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