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垃圾分类政策什么时候实施?【持续更新】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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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安排,东莞近三年垃圾分类主要有以下规划:

  1、2020年内,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莞城街道、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南城、东城、万江三个街道30%以上的社区(含党政机关、商场、企业、餐饮单位、住宅小区、自建房、公园广场等所有区域,下同)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各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分别在中心区和1个农村(社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4、2021年底前,南城、东城、万江三个街道80%以上的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农村(社区)分别推进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5、2022年底前,松山湖、滨海湾新区和四个街道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镇的中心区和1个农村(社区)分别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东莞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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