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残疾人自主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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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的对象为:

  具有常州市区户籍;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备一定劳动能力;

  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新申领本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者。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于2009年1月1日以后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或从事种植、养殖或加工业等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残疾人创业者。

  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和创业补贴于8月开始申报,经逐级审核公示,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实地勘察。

  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常州市残联反映情况,市残联监督电话:89966013。

  补贴金额: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每年1-2万元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对符合要求的助残公益性组织各级残联部门将重点培育扶持,在场地、设备、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助残公益性组织按不超过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介绍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1000元补贴,每完成一名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给予100元补贴。

  申请流程:

  由残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户口所在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常州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街道、镇残联实地核查,出具核准意见,街道、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是否享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规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证明,核准后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批准然后发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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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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