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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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1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自3月1日起,将在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六分。

  《工作规范》明确了可以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同时,《工作规范》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经达到12分等8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根据《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两种。学习考试的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两种;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工作规范》还明确了了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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