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学创作专业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019-07-26
阅读 11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创作,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一次以上“优秀”等次。

  (四)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二级职务满5年以上。

  (二)申报文学创作二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三)申报文学创作三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本科毕业的双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四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四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文学创作四级任职资格并被聘任文学创作三级职务满5年以上。

  (四)申报文学创作四级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的双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后,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4.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文学创作一级

  1.专业理论水平方面:具有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了解掌握国内外文学现状和发展态势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

  2.工作业绩与成果方面:

  (1)具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国内文学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资格后,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合著发表、出版作品累计达到60万字以上或独立创作过在全国有影响的作品2部以上,国内重要文学刊物给予过评价评论;文学网站撰稿人,独立或合著在国内重大文学网站发表完结作品累计达150万字以上,并且出版书籍5册以上;从事文学评论者,独立完成并在中央党报党刊、国内重要文学刊物、《文艺报》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文学理论文章3篇以上,在省级党报、省部级机关报刊发表文学理论文章5篇以上,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文章2篇以上。

  (3)日常履职表现: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生活,钻研业务,勤奋创作;热心参与文学活动,乐于扶持文学新人,能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上级和本单位分配的创作任务,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二)文学创作二级

  1.专业理论水平方面: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较深的文学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生活积累;熟悉国内外文学现状和发展态势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

  2.工作业绩与成果方面: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艺术素养,初步形成个人的创作风格,在全省文学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2)取得文学创作三级资格后,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合著发表、出版作品累计达到40万字以上或独立创作过在全国有影响的作品1部以上,国内重要文学刊物给予过评价评论;文学网站撰稿人,独立或合著在国内重大文学网站发表完结作品累计达100万字以上,并且出版书籍3册以上;从事文

标签:    大学    文学    任职资格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