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区供暖时间延长了吗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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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临沂市城市规划区采暖期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市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采暖季结束后的温度变化,保障群众居家温暖舒适,经临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供暖时间。至于延长多长时间则是根据天气情况来决定,有望延期至3月底。临沂市相关部门要求供暖企业要准备充足的热源,确保延长供暖期间居民家长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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