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邛崃市小学入学通知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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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邛崃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九义校: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 号)相关要求,结合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我市教育实际,现就我市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 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一律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 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 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 社会的相互沟通。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坚持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 近入学的有关规定,公办学校小学入学全部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落实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

  在规定的时间开展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禁提前招生,不得在规 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 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主管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坚持免试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 公办学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 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增班转学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 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

  (二)坚持做好信息公开

  全面实行阳光入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入学报名工 作启动前,通过媒体、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 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包括每所小学的办学条件、 划片范围、入学计划、办理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 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入学名 单。同时相关科室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疫情防控响应完全 解除前,所有学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 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公办、民办学校充分履行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要成立 校长为组长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并规范、平稳、有序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对违规招生的,将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 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 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 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招生违规情况将 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 相挂钩。

  三、工作流程

  (一)统一网上报名

  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进行网上信息 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于 5 月 11―22 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 成网上信息采集;6 月 1―5 日,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 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 核。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 愿,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15―18 日。

  (二)统一组织录取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 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 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 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最终放弃就读民办学校 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四、其它

  (一)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将控辍保学纳入评估,加大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确保不漏一户、 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

  (二)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 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 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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