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原文】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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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蓬江区辖区实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为:主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辖区的区直学校,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辖区的学校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禁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的方式招生。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就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按招生地段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的户籍新生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三)“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争逐年提高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发展,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四)信息公开原则

  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建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地段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蓬江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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