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优待政策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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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将继续做好保障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保障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子女,人才子女入学。

  特别提醒告知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合理控制班额。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登记学籍,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迁移。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向招录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核定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及时查处。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79-82469762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5199

  

标签:    升学考试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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