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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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食品的工作?

  凡从事接触直接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食品的工作。

  扩展资料: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负责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接触直接食品工作岗位目录和人员名录;

  (三)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每班次前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的档案记录;

  (四)组织需要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落实每班次前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制度并执行因病离岗调岗制度;

  (六)制定并组织从业人员卫生常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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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时政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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