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殡葬机构清明举办追思集体公祭公益活动通知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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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举办绿色文明追思集体公祭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殡葬管理所、狮子岭陵园管理中心:

  清明节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输入性疫情和人群聚集感染风险,我市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服务。为满足市民群众清明节期间追思悼念先人故友的需求,在开通“粤省事”“云祭扫”公共服务的同时,市民政局要求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海葬树葬基地等殡葬服务机构举办“绿色文明追思先人集体公祭公益活动”。

  一、举办活动仪式名称

  2020年清明节XXX殡仪馆(或公墓、骨灰楼(堂)、海葬树湛江市民政局文件葬基地)绿色文明追思先人集体公祭公益活动仪式,以印制横幅的形式悬挂现场。

  二、公祭公益活动供奉先人物品和祭辞

  供奉物品以绿色文明、崇尚简约为原则,准备鲜花一大束、新鲜水果一份(3-5个品种)、蛋糕一个、茶水五杯。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准备祭辞一份。

  三、举办时间

  4月4日―4月6日,结合实际情况择日举行。

  四、活动仪式程序

  1、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

  2、公祭人致祭辞。

  3、乐队奏哀乐或播放哀乐(2分钟)。

  4、三鞠躬。

  5、默哀1分钟。

  6、洒敬茶水。

  7、主持人宣布仪式结束。

  五、承办单位及性质

  各殡仪服务机构承办,费用由殡仪服务机构承担,免费举办集体公祭公益活动,代市民群众等服务对象祭拜先人。

  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预先演练,以庄重肃穆的形式举办仪式,

  也可以结合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绿色文明追思公益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绿色文明祭扫方式。

  活动结束后请于4月7日书面反馈相关工作情况。

  湛江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6日

  2020湛江清明取消现场祭扫,提倡网上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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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清明节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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