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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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上浮30%。

  注意:2019年1月1日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此标准执行,2018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

  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生活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补贴。

  

标签:    提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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