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派遣劳动者如果被退回工资怎么办?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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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支付派遣劳动者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哪些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后是否需要支付报酬?

  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和第四十一条经过规定程序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的;

  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4、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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