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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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3.“两个一致”优先原则。符合“两个一致”的幼儿优先在本小区配套园入园,“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

2.非弋江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需在弋江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1.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 优先满足本小区符合“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如本小区符合“两个一致”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2.在满足本小区“两个一致”幼儿与入学的基础上,如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其他招生对象公开招生,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3.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本单位教职工子女或孙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如有空余学位,也可以接收本区适龄幼儿报名。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6月22日前,通过弋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同时在幼儿园公开张贴公布。

(二)登记和资格审核

1.公办幼儿园于6月27日前完成小区内符合“两个一致”的幼儿进行分类登记,登记时幼儿监护人需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符合“两个一致”的幼儿须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弋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弋江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时,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 一经发现重复登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双胞胎(多胞胎)采取“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登记时只用一个编号,派中后双胞胎(多胞胎)在同一园所入学。通过电脑派位未能被小区配套园录取的幼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它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参与该园的电脑派位。

3.登记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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