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民户口注销办理指南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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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户口注销

  1.死亡注销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公民死亡注销户口

  办理材料:①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材料(含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火化证明、国外死亡证明及翻译件)。

  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当场办结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亲属持办理材料到当事人户籍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当场办结。

  2.参军入伍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当事人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办理材料:①居民户口簿;2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含军校录取通知书)或人武部门提供的《应征入伍人员花名册》。

  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当场办结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或其亲属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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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    户口    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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