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婚姻登记无须再提供9种证明材料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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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民政部门为进一步减证便民,印发了《关于公布婚姻登记有关证明清理规范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婚姻档案资料复印件等9种证明材料,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将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

  根据《通知》中公布的清理规范清单,除此前已明确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外,还有8类证明材料也不再需要提供或不作强制性要求。

  与此同时,事实婚姻证明、曾用名证明、身份证号码升位证明等证明材料,都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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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婚姻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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