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兰州货车限行规定【限行区域+限行时间】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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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载八吨以上(含)或三轴以上(含)大型货运机动车。

  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自桃树坪以及高速公路兰州东、兰州(天水路)出口驶入市区,禁止在桃树坪三岔路口以西,南环路以北,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 201省道(西沙大桥―南坡坪)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

  南绕城高速通车之前,准许每日0:00―6:00期间经由南环路(塑料厂三岔口―西柳沟)、南滨河西路(西柳沟―西沙大桥)以及北环路绕行, 其它时间以及城区其它道路一律禁止通行。南绕城高速通车后,上述范围所有道路昼夜二十四小时禁止通行。

  (二)核载三吨以上(不含)八吨以下(不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4:00禁止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东岗立交桥―范家坪)以北,深沟桥、深安大桥、深安路、桃林路(深安路―安宁西路)以东, 安宁西路、安宁东路、北滨河中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市二院)、靖远路、盐场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雁峡路) 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南环路、深安大桥除外)。

  (三)核载0.75吨以上(不含)三吨以下(含)货运机动车。

  每日7:00―23:00禁止在天水路以西,火车站西路、白银路、西津东路(萃英门―小西湖立交桥)以北,小西湖立交桥以东, 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以南区域内道路通行(含上述道路、桥梁,小西湖立交桥、雁滩黄河大桥除外)。

  该区域内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所有货运机动车通行。

  (四) 市内货运、物流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商品交易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及货运场站整合外迁的工作要求,抓紧时间,积极主动出城入园。

  (五) 军用物资运输以及供电供热、供水供气、邮政运输、医疗卫生、市政抢修、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六) 环卫、绿化等专门作业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7:30―9:00、11:00―12:30、17:00―19:30)禁止上路作业,并需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备案、申领电子通行证。

  (七) 拉运生产生活必需物资以及从事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 严格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八) 向市内运送煤炭车辆须按市工信委相关规定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提前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电子通行证,只准每日0:00―6:00期间按通行证规定路线行驶。

  违反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有效期五年,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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