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医保项目增加部分癌症早诊早治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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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条件

  参加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待遇;年龄在45至70周岁之间;之前未被确诊患有关疾病;经筛查属于患试点病种的高危人群。

  试点病种

  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和直肠癌作为试点病种,并根据项目实施效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诊查项目

  肺癌的诊查项目为肺部低剂量螺旋CT,食管癌和胃癌的诊查项目为胃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结肠癌和直肠癌的诊查项目为肠镜(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

  试点机构

  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和历下区人民医院

  

  参与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试点机构提出申请,试点机构负责通过问卷等方式对参保人是否符合早诊早治项目条件进行筛查,建立筛查工作规范,明确筛查方式、内容及程序,并对筛查结果负责。经筛查属于试点病种高危人群的,可参加早诊早治项目,享受相应的癌症诊查项目医保支付待遇。

  参加早诊早治项目的参保人,经诊查确诊患相应疾病的,需尽早开始临床治疗。经诊查未患相应疾病的,可接受医生指导下的健康干预和随访。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诊查项目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85%,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同一诊查项目的诊查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参保人自愿增加的其他诊查项目,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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